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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毒防御

筑牢禁毒防线 守护“舌尖安全”

发布时间:2026-01-21 15:31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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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识毒、防毒、拒毒意识,切实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,从源头上遏制毒品危害,1月21日,郑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管城分局禁毒大队、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、舜华禁毒社工,走进人流量密集的管城街四方集市菜市场,开展以“远离毒品原植物,守护健康菜篮子”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,重点围绕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识别与危害,向市场经营户及市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,掀起了一场别开生面的“菜场禁毒课”。

  四方集市内人头攒动,烟火气十足。禁毒社工与民警,携带仿真毒品模型及图文资料,深入市场各个角落,重点走访调料铺、蔬菜摊、干货店等与食品密切相关的经营区域,针对部分商户可能对罂粟壳、罂粟幼苗存在认知误区的情况,开展“点对点、面对面”的精准宣传。

  “大家看,这种看起来像野菜的绿色植物,就是罂粟的幼苗,外形和芥菜、小油菜有些相似,但绝对不能食用!”在一家调料摊前,禁毒社工手持罂粟幼苗与成熟植株的对比图,向摊主和围观市民耐心讲解,“罂粟是制取鸦片等毒品的主要原料,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、买卖、使用其任何部分,包括幼苗、果实、壳等。”

  民警补充道:“有些不法商家为‘提鲜增味’,在火锅底料或卤味中添加罂粟壳,这是严重违法行为,不仅违法,长期食用还会导致成瘾和身体损害。我们今天来,就是提醒大家:不种、不卖、不买、不吃罂粟相关制品!”

  活动现场,禁毒社工与民警向商户发放《禁毒知识手册》《禁种铲毒宣传页》等资料,详细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禁毒法》中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:“非法种植罂粟的,将受到治安处罚;达到五百株以上的,即构成刑事犯罪,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同时,鼓励商户和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种植、贩卖罂粟壳等行为,共同参与“无毒市场”建设。

  “原来这东西这么危险,以前只听说‘大烟壳’,没想到幼苗也不能碰,更不能种!”一位经营蔬菜摊的王大姐感慨道,“以后进货、收货都得多留个心眼,绝不能让毒品进菜篮子。”

  此次宣传活动共走访商户40余家,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,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,有效提升了市场经营主体的禁毒法律意识和辨识能力。民警表示:“菜市场是百姓‘舌尖安全’的第一道防线,我们将持续开展‘禁毒宣传进市场、进社区、进家庭’系列活动,推动禁毒知识融入日常生活,营造‘全民禁毒、人人有责’的浓厚氛围。”(文:王磊)